消防队长和高级消防官员计划、组织、指挥、管理和评估消防部门的消防行动和防火活动。他们受雇于市政府和联邦政府以及提供消防服务的工业机构。
职位举例
- 副消防队长
 - 地区消防队长
 - 消防队长
 
具体职位
- 机场消防科科长
 - 副消防队长
 - 地区消防队长
 - 消防队长
 - 消防署副署长
 - 消防署署长
 - 消防处处长
 - 消防员执行官
 - 工业消防队长
 - 炼油厂消防队长
 - 锯木厂消防队长
 - 高级消防官员
 
主要职责
该岗位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:
- 制定、实施和评估市消防局、地区消防区或工业消防服务的运作政策和程序;
 - 为消防部门规划、指导和协调消防策略;
 - 评估火灾类型、建筑物受损程度以及对附近设施的危害程度;
 - 指挥火灾现场活动;
 - 确定损失估计值并调查火灾的潜在原因;
 - 制定和监督防火安全条例的实施;
 - 代表消防部门??与政府、媒体和公众进行沟通;
 - 指导人员进行消防培训;
 - 协调和监督预算和部门资源。
 
岗位要求
- 必须完成中学学业;
 - 通常需要完成消防技术、消防科学或相关领域的大学课程;
 - 需要完成省级或市级消防员培训课程;
 - 在有资格担任高级官员职位之前,通常需要至少十年的消防员经验。
 
不包括以下职位
消防员 (42101)
					
										

